這周六前往迪化街~
富田塑膠買保溫袋~
到了把摩托車停妥後叫小朋友在機車旁等我,
我自己進去買~一進去就去看保溫袋型號,
打算看完跟老板說我要那幾個,
正在看時,聽到店門口,有人再喊~摩托車載小孩的是誰的
有警察要開單了,聽到立刻衝出去。
跟我們偉大的警察說
「不好意思,我買一下東西而已。我現在立刻牽走」~
警察先生回我
「汽車格不能停摩托車。把駕照行照拿出來,我罰單開好,你可以再進去慢慢逛慢慢買」
當場傻眼,還在思考。
一般不都會叫你立刻牽走,而不是跟你說罰單開好,你可以繼續停。
警察先生再說
「把駕照行照拿出來」
我再跟他陳情
「我真的只是買一下東西就走。」
警察先生再說
「這是我第三次跟你說,把駕照行照拿出來。」
講完立刻抄我車牌,店家地址後離開。
我只好悶悶的把摩托車牽走,走到下一路口時,
奇怪我家小朋友怎麼沒跟上來。
回頭看,還傻傻地站在原地。
奇怪~
只好把摩托車牽到下二個路口,停好.再回頭找小孩。
跑回店門口問我家小朋友,
「我摩托車牽走,你怎麼沒跟上來。」
「我不敢動。」
店門口的人,跟我講
「你們家小朋友,可能是嚇到了,你剛還沒出來時
警察很凶的叫她走開,但你們家小朋友都沒動。
警察更凶的再叫她一次走開時,你就出來了。」
這個時候其他人建議我,「去問他編號,打去政風室檢舉他。」
「等罰單寄來時,我一定去申訴他。」
這時小朋友問我
「警察不都是要去抓壞人的嗎?他為什麼要凶我?」
我回她~
「那個警察是壞人,不是好人。所以他不會自己人抓自己人,只會抓好人」
我又進去買~
外面那位警察先生又四處走四處吼~
店家受不了~打電話去大同派出所申訴~
我在門口等老板拿東西出來時~看著剛那位警察。
對著其他在我後面~一樣停摩托車的其他車主~說~趕快牽走。
後來我買完東西走去要牽車的時候~看到另一名警員騎車來,
停在他的身邊,問他...有人打電話來,抱怨你的態度很差。
還凶人家的小朋友...
我不敢聽他的回答,趕快走...以免那位警察再回來凶我們...
感覺比遇到黑道份子,還恐怖。
我想問的是
1.警察有權利,命令我家小朋友走開,以利他拍照檢舉嗎?
2.暫停不是有三分鐘勸離時間嗎?
3.執法者,為何有不同標準?
同一期間我停在那,就必須一定要開罰單。
而後續停的車主,只要立刻牽走即可。
公告版位
- Dec 10 Mon 2007 13:29
偉大的交通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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